非經授權,不得轉載,轉貼違法嗎?

Q: 看到中央社的新聞文章末段 , 都會附上這一句話: 「※本網站之文字、圖片及影音,非經授權,不得轉載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。」想請問 , 是真的沒辦法轉貼在臉書、LINE、或是Dcard等社交軟體嗎?

如果有把文章完整複製貼上 , 再附上連結 , 是否會違反著作權法?若真的不行 , 那新聞還算是新聞嗎? 

 A: 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,「揭載於新聞紙、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、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,得由其他新聞紙、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,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。但經註明不許轉載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,不在此限。

中央社的文句主要是在依據本條的但書,表明其不許轉載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,因此,利用人是無法依據本條主張符合著作財產權限制而不構成侵權。 新聞依據著作權法的結構,分成不受著作權法保護「單純為傳達事實之語文類型的新聞」,與受著作權法保護的「新聞」,若一則新聞並非單純為傳達事實,即可能受著作權法保護,利用新聞的方式也很多,可以分享標題及連結,並沒有必要完整的複製全部的新聞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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